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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分析和实践完善

作者: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磊,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

摘要:
目前着力开展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还面临着认识不清的困境,有必要探究其内在逻辑以明晰其面目。理论依据要解决“为何做”的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因应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具有深层次的实质法治、国家治理、检察功能、能动检察的动因和需求。制度定位实际是解决“为何能做”的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托行政诉讼监督开展,是行政检察职责的组成部分,属于工作机制层面的安排。实践完善要解决“如何做”的问题,实践中已形成类型化的化解模式,还要探索和创新化解范围和方式,以期尽早实现规范化、定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