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当下我国大数据法律监督实践存在成绩突出与问题徘徊并存的局面,学术界应当提炼标识性概念、建构原创性理论予以回应。以纵向沿革和横向比较的角度观之,相关探索呈现为由国家力量主导的现实样态,所处阶段展现回归、升级进而穿透事实查明层面的内在规律。此类法律监督以大数据及相关科技为支撑力,以多案监督为着力点,以促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大目标;关键要素包括检察大数据、批量异常案件发现模型、人机耦合技战法等,重中之重则在于适用不同场景的模型研发。今后我国应当以实践持续改进为面向,出台配套提升国家治理大局的多案监督规则,并鼓励对成熟可用模型提级扩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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