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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取证的中国应对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我国跨境电子取证既有方案存在两大误区,即固守司法协助路径和数据存储地模式,这两种方案均架空了网络空间主权,在落地实践时效果不佳。跨境电子取证变革的内在逻辑理路是由属地主义迈向属人主义,这是新近各国立法的共性规律,网络服务提供者披露数据量的激增也为属人主义奠定了基础。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扩大共识、寻求各国做法“最大公约数”,是完善跨境电子取证中国方案的智慧。沿循属人主义,我国可建构数据任意访问者模式,以办案机关签发令状、由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主体直接收集电子数据;还可以基于国家主权调适数据控制者模式,允许办案机关向在中国注册或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调取境外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