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后一篇→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本文已被:浏览 585  
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的问题、矛盾与应对

作者: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川,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检察官员额制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平稳运行并取得成效,但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办案一线检察官员额配置不足,部分入额检察官事业心欠缺,年青检察人员对前景不乐观,后备人才储备不足等。深层原因是分类管理中遇到的多重矛盾,根本上是因改革的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的冲突。完善分类管理,需正视现实,关注未来,协调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注重补短板、强配套。可试行分类招录、分别培养制度,采取灵活多元的人才引进方式,调整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及领导干部员额资源配置方式,从而完善员额遴选制度;采取改善价值导向,健全动态管理和业绩考核并加强交流等措施,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研究实行候补、见习检察官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和辅助人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