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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责任

作者: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调动各种法律责任方法,加强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其中民事责任在制裁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该法直接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民事责任的条文是第69条,不过,其他大部分条文都与认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民事责任有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适用侵权请求权和人格权请求权的方法,应当依照《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和侵权责任构成的基本规则,准确适用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掌握好民事责任构成要件,运用损害赔偿以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全面保护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