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传统的监狱检察实行“派驻检察”模式,其常态进驻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便利监督的理论基础之上,因独立性不足而面临着检察质效不佳的现实困境。以问题为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改“派驻”为“巡回”的试点,以“独立监督”为理论基础的“巡回检察”模式,面临着改革成本与成效的双重质疑。试点地区将传统经验与试点方案结合起来,选择了“派驻+巡回”的新模式。三种监督形态下,监狱检察也得以从形式层面进入到了强调有效检察的实质层面。以监狱检察的三种模式勾勒出来的监狱检察制度的改革之路,呈现出现阶段更加理性、务实的改革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