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智能投顾”进行了专条规定。智能投顾由于其技术特性,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对投资者权利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主要体现在智能投顾运营模式与现有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智能投顾在实际运作中对投资者测评不够充分、智能投顾提供建议时违反信义义务和信息披露的风险等。鉴于此,本文在学理层面上阐述投资者适当性的基础理论,建议在智能投顾领域中对传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调整,构建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理念、科技监管为重要手段,协调现有法律规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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